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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虚拟现实先锋应用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 发布时间:2023-08-07 | 224 次浏览 | 分享到:


省文物局,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厅直属各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征集虚拟现实先锋应用案例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函〔2023〕192号),为加速虚拟现实技术落地推广,推动虚拟现实与行业应用融合发展,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虚拟现实先锋应用案例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面向虚拟现实(含增强现实、混合现实)重点应用场景,征集并遴选一批技术先进、成效显著、能复制推广的先锋应用案例(详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中央企业可为省级分公司),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在质量、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项目的产品、技术及专利归属申报主体、团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知识产权纠纷。允许以联合体方式参与申报,联合实施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

(二)推荐单位。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本地区先锋应用案例申报。文化和旅游厅将配合经济和信息化厅等相关部门对推荐案例进行评审,确定拟推荐案例。

三、成果运用

对于入选的先锋应用案例,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开展宣传推广活动。鼓励市(州)配套支持资金,加强成果孵化和供需对接,引导和推动社会性投资基金等共同加大投入。

四、报送方式

各市(州)文化和旅游局对案例审核、汇总后,于2023年8月10日前将案例申报书(一式三份,详见附件2)、案例推荐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详见附件3)和电子版光盘报送文化和旅游厅科技教育处,同时将电子版(申报书、推荐函的扫描件和可编辑版)发送至邮箱:657847810@qq.com。省文物局和厅直属各单位如有案例申报,直接报送文化和旅游厅科技教育处。

特此通知。

附件1:五部门关于征集虚拟现实先锋应用案例的通知

附件2虚拟现实先锋应用案例申报书

附件3虚拟现实先锋应用案例推荐函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2023年8月7日    


(联系人:朱江,联系电话:028-86702961)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虚拟现实先锋应用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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