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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中央在川高校院所“聚源兴川”项目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发布时间:2023-07-25 | 635 次浏览 | 分享到:

(二)项目申报单位在线提交申报书,并将中央在川单位出具的推荐申报函提交至市(州)科技主管部门或省级有关归口单位,由相关单位完成系统推荐程序。系统推荐截止时间:2023年8月16日18时,逾期不予受理。

(三)中央在川高校和科研院所的项目推荐申报函、推荐确定情况说明、项目汇总表要报送科技厅区域处,截止时间:2023年8月17日18时,逾期不予受理。

九、材料报送

为减轻科研人员和申报单位负担,项目申报时暂不提交项目申报书纸件。待申报项目立项公示后,另行通知申报书纸件报送。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推荐函等材料寄送地址:成都市学道街39号,科技厅区域处205室,联系电话:028-86717490,邮箱:kjtqyc@126.com。

十、申报咨询

(一)申报指南咨询:区域处 张文028-86717490、86712007

(二)申报流程咨询:资管处 杨欣028-86715358

(三)技术支持热线(工作日9:00-17:00):028-85231642

十一、特别申明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项目申报事宜,申报单位必须自主填报项目申报书。凡是购买或委托代写项目申报书,或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不予受理,将取消申报资格或撤销立项项目,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知情者可向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举报,举报电话:028-86729925。

附件:中央在川高校院所名单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7月2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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