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科研院所、部属高校等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的通知》(国科办函才〔2021〕361号)要求,将举办“2021年四川省科普讲解大赛”。
一、大赛主题
大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以“百年回望:中国共产党领导科技发展”为主题,通过讲解大赛在全社会广泛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营造良好的创新文化氛围,动员全社会积极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伟大实践,让科技发展成果更多更广泛地惠及全体人民,服务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坚定科技自立自强信心和决心,助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承办单位:四川省科技交流中心(四川省科学技术普及中心)
媒体支持:川观新闻、封面新闻
三、赛事安排
比赛分为预赛、半决赛和总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一)预赛。
时间:2021年7月30日前
预赛组织:由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科研院所、部属高校等有关单位自行组织,择优推荐本部门、本地区参加省级半决赛的选手。省级科普基地参赛选手由所属市(州)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推荐。
预赛方式:自主命题讲解。
(二)半决赛。
时间:2021年8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成都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半决赛组织:由大赛主办方负责组织。
半决赛方式:自主命题讲解,根据最终评分,依序决定入选决赛人员名单。
(三)总决赛。
时间:2021年8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成都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决赛组织:由大赛主办方负责组织。
决赛方式:决赛由自主命题讲解和随机命题讲解组成,决赛结束当场公布获奖名单。
有关讲解大赛的具体方案详见附件1。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认真按照2021年四川省科普讲解大赛实施方案(附件1)要求自愿组织报名参加。
(二)参赛要求。
参赛选手为我省科普工作者或专、兼职科普讲解人员,以及其他科学传播爱好者(职业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参赛。
(三)经费。
本次活动不需交纳参赛费用。参赛选手差旅、住宿自理。
(四)报名时间。
推荐单位应在7月25日前将参赛选手相关信息统一发送至大赛邮箱,参赛资料不全、不符合通知要求或逾期发送的不予受理。纸质报名表于比赛签到时提交至签到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