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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2021年8月26日】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海洋环境安全保障与岛礁可持续发展”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科学技术厅资管处 | 发布时间:2021-07-09 | 350 次浏览 | 分享到:

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科技局,产学研机构等相关单位:

科技部印发了《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海洋环境安全保障与岛礁可持续发展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190号),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海洋环境安全保障与岛礁可持续发展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必须紧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紧密联系国家目标以及四川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求。

(二)申请资格、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海洋环境安全保障与岛礁可持续发展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执行。请申报单位对所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把关。

(三)我厅负责组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请申报单位于20217288:0082616:00,在科技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申报,并于202181918:00登陆四川政府服务网www.sczwfw.gov.cn),上传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申报2021年度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扫描件(以下简称预申报书简表)。

具体操作步骤:以法人身份登陆四川政府服务网www.sczwfw.gov.cn),选择法人服务科技创新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服务申请,下载预申报书简表,填写盖章扫描件上传,并根据网上办理流程完成上报。或下载附件,填写完成后盖章,扫描上传。如预申报书简表扫描件无法上传,请将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同时与受理处室联系。

请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组织,及时报送。我厅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推荐。

二、专项受理处室

    “海洋环境安全保障与岛礁可持续发展重点专项项目由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受理。

联系人:

话:028-86657015

箱:kjtsfc@163.com

技术咨询电话:中继线  010-58882999

附件:申报2021年度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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