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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年度考核细则》《四川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绩效评估细则》政策解读

政策来源: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发布时间:2022-08-29 | 942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起草背景

四川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临床中心”)是面向我省疾病防治需求,以临床应用为导向,以医疗机构为主体,以协同网络为支撑,开展临床研究、协同创新、学术交流、人才培养、成果转化、推广应用的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科技创新基地。2017—2018年,我省在22个临床领域和专科,分两批建设了28家省级临床中心。

根据《四川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四川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省级财政后补助实施细则》,原则上每三年开展一次绩效评估,实行年度报告制度,并根据年度考核、绩效评估结果组织实施后补助。为进一步规范临床中心年度考核和绩效评估工作,加快建立符合临床中心功能定位和运行特点的绩效导向机制,科技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省药监局联合制定了《四川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年度考核细则》(以下简称《年度考核细则》)和《四川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绩效评估细则》(以下简称《绩效评估细则》)。

二、主要考虑

(一)年度考核和周期(三年)绩效评估既注重突出临床中心开展临床研究创新的功能定位,又注重引导临床中心面向市(州)、县和基层需求,推广临床先进适用技术和提供社会服务。

(二)年度考核侧重于临床中心年度工作与上年相比的增量与变量,主要目的是引导临床中心规范建设和持续稳定发展;绩效评估侧重于评估周期内临床中心取得的成果成效、平台团队建设和社会服务情况等,主要目的是系统总结、全面评价,梳理经验,发现问题,不断提高临床中心建设质量和水平。

(三)对各项指标内容进行细化,针对年度考核和周期绩效评估特点,设置不同指标权重。

三、主要内容

《年度考核细则》和《绩效评估细则》包括总则、职责分工、考评材料、考评程序、结果与运用、科研诚信、附则,共七章,内容分别为23条和26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细则制定依据、考评对象、考评目的和考评原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明确了临床中心管理部门、考评机构、临床中心主管部门和临床中心依托单位4类主体在考评过程中的具体职责。

第三章考评材料。明确了年度考核、绩效评估材料的形式和内容要求。

第四章考评程序。明确了年度考核和绩效评估的实施流程。

第五章结果运用。明确了年度考核、绩效评估的结果等次和相应的激励、处置措施。

第六章科研诚信。对参加年度考核、绩效评估各方的科研诚信行为规范提出了明确要求。

第七章附则。明确了细则施行时间和有效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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