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成都市知识产权进场交易
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
住所或经营场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的企业(不含分支机构)。
二、申报条件
(一)自2020年4月13日以来,申报单位通过成都市经批准设立的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完成交易,获得高等院校、科研单位许可或转让的发明专利。
(二)发明专利为首次许可或首次转让,许可须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转让须经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
(三)实际交易金额在10万元以上。
(四)属非关联交易。
(五)发明专利许可或转让后在成都市实施转化形成产业化应用。
三、资助标准
按实际交易金额的6%给予购买方资助。单项交易资助不超过50万元,同一单位当年资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四、申报材料
(一)《成都市知识产权进场交易资助项目申报书》。
(二)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核查确认并加盖公章的以下材料:
1. 知识产权交易鉴证书复印件;
2.买卖双方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3.卖方与知识产权交易平台签定的委托交易服务合同复印件。
(三)买卖双方知识产权交易合同复印件。
(四)实际交易金额对应的银行凭证和交易发票复印件。
(五)发明专利最新的专利登记簿副本复印件。
(六)发明专利许可或转让后在成都市实施转化形成产业化应用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该发明专利实施转化形成产业化应用(包含产品研发、产品生产等)的情况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
2.财务部门出具的本单位相关研发费用报表和财务报表;
3.相关产业与该发明专利关联性的情况说明,如产品技术原理、配置组成、功能用途、主要性能等,以及该发明专利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功效。
(七)其他有关申报材料。
五、其他事项
(一)项目推荐单位为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二)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三)申报单位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管理名单。
(四)咨询电话:成都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规划发展处 85394274。
申请编号:2021-JCJY-
成都市知识产权进场交易资助项目申报书
(2021年度)
申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