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统一汇总辖区内项目申请,并于2021年10月30日前报送市知识产权局。
三、资助金额
给予机构一次性资助50万元,一个年度一个机构只能获得本项目一次资助。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统一使用A4纸。复印件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电子版应与纸质版材料内容一致,存于U盘或者光盘中。
(一)《典型知识产权案例资助项目申报书》;
(二)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司法部等部门颁发的代理机构复印件等资质证明材料;
(三)申报单位承诺书;
(四)项目申报表;
(五)法院判决书或者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书复印件;
(六)被评为国家知识产权局、最高人民法院等国家级典型知识产权案例的相关佐证材料。
计划类别:知识产权保护
业务类型: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申请编号:
成都市知识产权
典型知识产权案例资助项目申报书
(2021年度)
项 目 名 称:
申报单位(盖章):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手机):
推荐单位(盖章):
填 报 时 间: 年 月 日
成都市知识产权局制
成都市知识产权资助项目申报单位
承诺书
本单位已了解成都市知识产权项目的相关政策、规定及项目申报的相关要求,已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有关材料,并对本次申报着重承诺如下:
1. 所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为本单位独立编写,其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一致。
2. 所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所填写内容、财务数据真实、准确,无欺瞒和作假行为,申报材料中相关附件真实、有效。
3. 本项目成果知识产权权属清晰,无侵占他人技术成果、知识产权等不当行为。
4. 本项目如获立项,自愿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并积极配合相关调查。
本单位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