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合计件数 |
| 申报资助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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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请求人 |
| 调解被请求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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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调解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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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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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简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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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县局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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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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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项目情况”表格可自行增加)
附件3
维权代理费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一)经法院判决或者裁定后胜诉或者经行政机关处理并已生效的时间在2020年10月2日至2021年10月1日期间;
(二)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三)申报单位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近三年来未受到行政处罚;
(四)申报单位主动维权,解决专利、商标侵权纠纷。
二、申报程序及时限
(一)按属地管理原则,项目申报单位于2021年10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套(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报送辖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项目申报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二)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对受理的申请进行初审推荐,对符合条件的签署书面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统一汇总辖区内项目申请,并于2021年10月30日前报送市知识产权局。
三、资助金额
每件项目代理费资助30%,每件侵权纠纷最高资助15万元,同一单位当年资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统一使用A4纸。复印件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电子版应与纸质版材料内容一致,存于U盘或者光盘中。
(一)《维权代理费资助项目申报书》;
(二)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三)申报单位承诺书;
(四)项目申报表;
(五)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行政机关处理决定书;
(六)委托代理合同;
(七)受托单位(或个人)相关资质材料;
(八)代理人身份材料;
(九)代理费用转账凭证。
计划类别:知识产权保护
业务类型:维权代理
申请编号:
成都市知识产权
维权代理费资助项目申报书
(2021年度)
项 目 名 称:
申报单位(盖章):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手机):
推荐单位(盖章):
填 报 时 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