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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 发布机构:国家知识产权局 | 发布时间:2024-12-13 | 161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管局(厅、委):

现将《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4年12月10日




 

 

 

 

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 示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全面深化地理标志管 理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建立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 度,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党和国家机构 改革方案部署,以有序整合资源、统一制度规则、健全认定机制、 强化保护监管为重点,建立统一认定、专门保护、高效协同的地 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实现统一受理、审查、认定、标识、监管。 推动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形成完善的地理标志保护法律法 规、配套政策标准和保护管理工作体系,加强与商标制度的衔接, 推动地理标志保护水平显著提升,促进产业发展,助力乡村产业 振兴和农民增收,培育我国经济竞争新优势。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统一认定机制。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地理标志产 品认定规则,明确审查程序和要求,规范地理标志名称、地域范 围划定、保护要求等认定要素,负责对地理标志保护申请进行全 面、完整和及时的审查。对于拟申请产品认定的地理标志,根据工作需要视情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对符合规定的地理标志保护申请 予以认定并发布公告,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认定登记簿。

(二)使用统一官方标志。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地理标志专 用标志使用核准规则,修订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明 确核准程序和要求,发布公告核准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使用地理 标志专用标志。统一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官方标志 的使用管理。

(三)强化统一技术支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知 识产权局制修订地理标志保护系列标准,增加高质量的地理标志 通用标准和产品标准有效供给,鼓励研制地理标志产品国家标准 样品。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国家标准委开展相关标准和管理规范 评估,纳入地理标志产品标准规范清单。国家知识产权局建立健 全地理标志认定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体系,建立专业化地理标志产 品检验检测机构遴选荐用机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知 识产权局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产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评估和资质 管理,加强检测全过程信息采集和信息公开,依法实施地理标志 产品检验检测机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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