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建设标准规范体系和管理机制,推动将具备条件的干线公路与主要旅游区(点)连接道路纳入建设规划并加快实施,加快构建旅游交通环线,推进普通公路旅游化改造,创建具有国际国内知名度的旅游公路品牌。
三、加强路网运行管理。坚持有路必养、养必到位,分级落实政府管养责任,强化管养绩效考核。支持培育一批具备养护工程资质的养护单位,大力推进养护工程市场化。持续推进机械化养护和应急保通中心建设,提高日常养护机械化、信息化水平。鼓励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与国省道日常养护合并实施,提高养护规模化和专业化水平。充分应用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展基础数据调查核实,建立普通公路资产数字化标准体系。加强基础设施运行监测,推动大数据分析在养护评价、项目决策中的深度应用,提升行业智慧化管理水平。深入实施乡村运输“金通工程”,巩固乡村客运发展成果,推动“交商邮供”融合发展。
四、强化建设用地保障。支持符合条件的普通公路项目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和省政府重大项目用地清单,所需用地计划指标应保尽保;其他项目所需用地计划指标由市(州)、县(市、区)重点保障,确有不足的,省级在全省范围内统筹调剂支持。严格落实“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统筹保障普通公路发展用地用林用草需求。纳入国省重点项目清单的普通公路项目,可以根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批复确定的分期、分段实施安排,分期、分段申请办理使用林地审核手续;经批准同意使用林地,建设过程中需紧急变更的,按林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办理。
五、拓宽资金筹集渠道。落实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市(州)、县(市、区)政府应建立完善财政稳定投入机制,将普通公路前期工作、养护管理和应急处置等所需资金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安排。支持符合条件的普通公路项目申报一般债券。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前提下,创新探索普通公路与沿线旅游区(点)、产业园区、矿产资源等统筹建设开发的模式,大力发展路衍经济。鼓励普通公路建设积极争取利用政策性金融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国外政府贷款。鼓励保险机构根据不同类型普通公路项目特点,推出普通公路项目保险产品和服务,积极参与普通公路灾毁保险等业务。加强普通公路项目资金监管,强化投资计划执行和专项资金使用检查,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六、统筹绿色安全发展。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科学开展选址选线环境比选,合理确定技术标准,灵活选取技术指标,最大限度减弱普通公路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实施危(旧)桥(隧)改造、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国省道灾害防治、隧道轮廓标(带)完善提升等工程,推动公路与铁路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