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办发〔2024〕50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支持普通公路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11月25日
川办发50号附件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支持普通公路高质量发展
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川办发〔2024〕50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支持普通公路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
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11月25日
支持普通公路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交通强国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交通强国建设的战略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交通强省建设的工作要求,加快推动普通公路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夯实我省综合交通运输现代化底部基础,更好服务支撑城乡融合、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特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优化前期工作流程。支持纳入国省重点项目清单的普通公路项目并联审批、容缺受理,对重大项目实行相关部门集中联合会商,提高审批效率。需要国家部(委)审批的要件,对口省直部门积极协助办理。支持地形地质条件复杂、建设难度较大、工期紧张的项目提前开展勘察设计,提高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融合深度、质量水平。已纳入省、市、县级养护工程项目库的项目,可直接开展施工图设计,无须进行立项或工程可行性研究。支持已纳入国省交通运输发展五年规划的普通国省道项目提前开展用地(含选址)、工程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等前期工作,谋划做好项目储备。
二、提升路网服务品质。提高国省道通行能力,加大由农村公路新升级为国省道的项目改造力度,推进城镇过境路、越岭冰雪路等改造,打通“断头路”、畅通“瓶颈路”。启动实施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推进“四好农村路”提质扩面,建设一批城乡融合品质路,推动农村公路向进村入户倾斜,提升城乡交通服务均等化水平;加强次差等路整治,提升农村公路路况水平。改善路网服务设施,加快普通公路服务(停车)区建设,鼓励配套设置加油(气、氢)站、充(换)电站等设施,提高出行保障水平。深化交旅融合发展,完善旅游公路规划、设计、建设标准规范体系和管理机制,推动将具备条件的干线公路与主要旅游区(点)连接道路纳入建设规划并加快实施,加快构建旅游交通环线,推进普通公路旅游化改造,创建具有国际国内知名度的旅游公路品牌。
三、加强路网运行管理。坚持有路必养、养必到位,分级落实政府管养责任,强化管养绩效考核。支持培育一批具备养护工程资质的养护单位,大力推进养护工程市场化。持续推进机械化养护和应急保通中心建设,提高日常养护机械化、信息化水平。鼓励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与国省道日常养护合并实施,提高养护规模化和专业化水平。充分应用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展基础数据调查核实,建立普通公路资产数字化标准体系。加强基础设施运行监测,推动大数据分析在养护评价、项目决策中的深度应用,提升行业智慧化管理水平。深入实施乡村运输“金通工程”,巩固乡村客运发展成果,推动“交商邮供”融合发展。
四、强化建设用地保障。支持符合条件的普通公路项目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和省政府重大项目用地清单,所需用地计划指标应保尽保;其他项目所需用地计划指标由市(州)、县(市、区)重点保障,确有不足的,省级在全省范围内统筹调剂支持。严格落实“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统筹保障普通公路发展用地用林用草需求。纳入国省重点项目清单的普通公路项目,可以根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批复确定的分期、分段实施安排,分期、分段申请办理使用林地审核手续;经批准同意使用林地,建设过程中需紧急变更的,按林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办理。
五、拓宽资金筹集渠道。落实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市(州)、县(市、区)政府应建立完善财政稳定投入机制,将普通公路前期工作、养护管理和应急处置等所需资金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安排。支持符合条件的普通公路项目申报一般债券。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前提下,创新探索普通公路与沿线旅游区(点)、产业园区、矿产资源等统筹建设开发的模式,大力发展路衍经济。鼓励普通公路建设积极争取利用政策性金融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国外政府贷款。鼓励保险机构根据不同类型普通公路项目特点,推出普通公路项目保险产品和服务,积极参与普通公路灾毁保险等业务。加强普通公路项目资金监管,强化投资计划执行和专项资金使用检查,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六、统筹绿色安全发展。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科学开展选址选线环境比选,合理确定技术标准,灵活选取技术指标,最大限度减弱普通公路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实施危(旧)桥(隧)改造、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国省道灾害防治、隧道轮廓标(带)完善提升等工程,推动公路与铁路平交道口“平改立”、漫水桥和过水路面改造,强化出行安全保障。加大灾害频发地区高等级路网覆盖力度,实施区域间多通道联系,提升路网韧性。加快实施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养护道班业务用房建设改造,同步配备应急物资和装备。加强应急专业化队伍建设,健全区域应急联动机制,提升应急抢通保通能力。按照省级统一规划布局、市县分级组织实施的方式,加快推进桥(隧)结构监测体系和安全监控设施建设,着力提升桥(隧)安全运营水平。鼓励绿色节能、经济适用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在普通公路领域应用。
七、突出正向激励引导。对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有力和普通公路发展成效显著的市(州)、县(市、区)给予政策支持。统筹考虑地方财力、工作力度、建设成本等因素,分区域分类型调整普通公路项目资金补助标准。对获得公路“平安工程”“平安百年品质工程”“绿色公路”等称号的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给予信用评价激励。对积极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并取得标志性成果的地方,给予资金激励。对推动乡村振兴交通先行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给予项目规划、评先评优等重点支持。
以上部分条款支持政策具体实施细则及有关说明由交通运输厅牵头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