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持续推进促消费工作,我市拟于近期在全市范围内发放线上3C数码产品消费券。为做好消费券核销工作,现公开遴选线上消费券核销平台企业,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质条件
有申报意向的企业须在成都市开展经营活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法资质的自有线上平台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平台应具备保障平台稳定运营的能力和专业团队,具备完善的风险防控机制和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具有强大的供应链调配能力和物流、客服、售货服务体系。
(二)平台需在全国具有较强影响力,平台网络零售规模和服务水平居全国前列,拥有一定体量的成都市消费者,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学习机、翻译机、耳机等3C数码产品品类丰富,用户活跃度高。
(三)平台开设活动专区,整合品牌方等资源开展联动促销,或结合平台特色和热销品类,以专题优惠等多重形式促销。
(四)平台拥有自有优惠券系统,支持线上支付功能,具备专业团队保障消费券运营、核销、投诉咨询、跳转通道搭建等能力。在类似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未产生重大负面舆情。
(五)平台接受活动规则,具备先行垫付能力,承诺从打折促销、流量赋能、售后保障等方面让利,不得“先涨价、再让利”。
三、评审内容
此次活动,紧抓双十二购物狂欢节等热点,充分撬动支付平台、电商平台等市场资源,通过对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学习机、翻译机、耳机6类3C数码产品开展网购满减优惠活动,推进促消费工作再上新台阶。
请有申报意向的企业于2024年12月6日12:00前,按照上述“资质条件”和“申报条件”中明确的内容,将相关印证材料报送成都市商务局(成都市高新区蜀锦路68号C座820办公室),市商务局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1家消费券核销平台。
四、评选标准
按照《“蓉城智享”3C数码产品消费券活动方案》等相关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活动方案及评价指标联系我局领取。
五、评审原则及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依据相关制度规定和文件要求开展评选;
(二)坚持择优原则,体现竞争性;
(三)严守保密规定,严格评选纪律。
六、评选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4年12月9日10:30。
(二)地点:成都市高新区蜀锦路68号C座802会议室。
七、评选程序
(一)评选开始后,按照抽签顺序就申报材料和消费券发放方案向专家评审组进行简要阐述;
(二)现场答询专家提问;
(三)专家组评审专家对企业材料进行审核,对企业答询质量进行评议并依据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排序,最终形成评选意见并打印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