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持续推进促消费工作,我市拟于近期在全市范围内发放线上3C数码产品消费券。为做好消费券发放工作,现公开遴选线上消费券发放平台企业,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质条件
有申报意向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2项条件:
(一)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二)具备有效期内的《支付业务许可证》《银行卡清算许可证》《金融许可证》等与本项任务相关的资质(具备其中一项即可)。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丰富的相关活动经验。
提供2022年以来在全国开展消费奖励活动的情况。
(二)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
1. 风险管控机制健全。消费券发放领用顺畅方便快捷,资金投放安全高效。能有效防范和阻止套现等不法行为发生。
2. 活动期间,能配合主办方根据活动方案提供申报登记、分类统计、资金发放、跳转通道搭建等服务,确保消费者正常领取消费券。
3. 能自觉服从和主动配合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及时提供消费券发放数据及分析报告,主动配合审计和绩效评价。能及时提供相关统计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消费券发放张数、金额、申请用户数、核销用户数、核销笔数、核销金额、订单金额、核销率、拉动比、消费券核销退款信息等后台相关数据。
(三)具备较强的运营服务能力。
1. 具备较强的运营服务能力。能及时解决消费券发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活动实施平稳有序,客户投诉妥善处理。
2. 具备较强的用户覆盖能力。平台覆盖人群较广,消费者认可度与使用率较高,可覆盖成都全域范围。
3. 能够利用平台自有渠道配合开展活动宣传。扩大消费券政策影响,提高活动知晓率和参与度。
(四)免费提供此次活动相关的技术服务和平台使用。
三、评审内容
此次活动,紧抓双十二购物狂欢节等热点,充分撬动支付平台、电商平台等市场资源,通过对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学习机、翻译机、耳机6类3C数码产品开展网购满减优惠活动,推进促消费工作再上新台阶。
请有申报意向的企业于2024年12月6日12:00前,按照上述“资质条件”和“申报条件”中明确的内容,将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成都市商务局(成都市高新区蜀锦路68号C座820办公室),市商务局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1家消费券发放平台。
四、评选标准
按照《“蓉城智享”3C数码产品消费券活动方案》等相关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活动方案及评价指标联系我局领取。
五、评审原则及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依据相关制度规定和文件要求开展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