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委、管委)、科技厅(局、委),计划单列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科技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科技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24〕28号)相关要求,现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城镇可持续发展关键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和“揭榜挂帅”榜单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指南和榜单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一)申报单位根据项目申报指南和榜单(见附件1、2),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或榜单方向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每个项目下设课题数不超过5个,项目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10家。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二)整合优势创新团队,并积极吸纳青年和女性科研人员参与项目研发,聚焦项目任务,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鼓励有能力的青年和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领衔担纲承担任务。
(三)项目均采用一轮申报程序,具体要求如下。
1.网上填写申报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或榜单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考核指标、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等。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按格式要求填写完整。
2.申报书应包括相关协议、承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课题)牵头申报单位、项目(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等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严禁弄虚作假。
3.申报项目须经过相关单位推荐。推荐单位应加强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通过国科管系统统一报送。每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4.专业机构受理申报书、开展形式审查,并根据申报情况开展首轮评审工作。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根据专家评审结果,遴选出拟立项数量3倍的申报项目,进入答辩评审。对于未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若项目申报数量不高于拟立项数量的3倍,经专业机构研判后,可直接进入答辩评审程序,其中当同一指南或榜单方向仅有1个申报项目时,则应提高评审立项标准。答辩评审通过视频评审方式进行,项目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答辩报告。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每个指南或榜单方向只支持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