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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成都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及其实施细则意见的公告

政策来源: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时间:2024-10-16 | 3697 次浏览 | 分享到:

(2)申报单位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等,近三年未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名单、环境信用评价“不良企业”有效期内。

7.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详见申报通知)。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3)相关药品注册证。

(4)申报单位采购我市1类生物制品、化学药、中药的相关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佐证材料。

(5)申报单位首年采购我市1类生物制品、化学药、中药金额的专项审计报告(须具二维码标识)

(6)申报单位承诺书。

(7)其他材料(详见申报通知)。

申报材料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以PDF格式上传。

8.申报渠道:线上在“蓉易享”平台申报。

(十四)支持首台(套)、首批次医疗器械应用

1.事项内容:对获得省级首台(套)销售奖励方向项目支持的医疗器械研制单位和应用单位,分别给予省级财政支持额的30%、最高3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新材料类医疗器械首批次产品,按年度销售额的10%给予其生产(研制)单位最高300万元补助,按年度采购额的10%给予其应用单位最高300万元补助。

2.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3.主管部门及责任处室: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装备制造产业处,联系电话61885824(首台(套)销售);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新材料产业处,联系电话61881642(首批次销售)。

4.支持对象:我市企业(机构)。

5.支持标准:对获得省级首台(套)销售奖励方向项目支持的医疗器械研制单位和应用单位,分别给予省级财政支持额的30%、最高3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新材料类医疗器械首批次产品,按年度销售额的10%给予其生产(研制)单位最高300万元补助,按年度采购额的10%给予其应用单位最高300万元补助。

6.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为获得省级首台(套)销售奖励方向项目支持的医疗器械研制单位和应用单位,新材料类医疗器械首批次产品生产(研制)单位和应用单位。

7.申报材料:详见申报通知。

8.申报渠道:线上在“蓉易享”平台申报。

四、支持企业发展壮大

(十五)培育龙头企业

1.事项内容:对首次进入中国医药工业百强榜的企业给予300万元奖励,首次进入50强、30强、10强的企业再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奖励;对获得中国工业大奖的企业给予300万元奖励;对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奖励。

2.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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