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负责人无学历、职称、年龄限制,但应具有与项目任务要求相匹配的能力与精力。项目负责人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负责人。港澳地区申报人员应爱国爱港、爱国爱澳。
3.限项要求。项目及课题负责人在其他国家科技计划达到限项数量后仍可承担本专项项目,但同时承担本专项项目一般不超过一项。
四、申报与管理流程
中心组建颠覆性技术创新网络,采取开放发现、常态选拔、及时立项、动态优化、滚动支持等机制实施专项。
1.申报渠道。中心与广州颠覆性技术创新中心、上海颠覆性技术创新中心等网络核心多触角、多渠道发现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1)主动发掘。中心及网络核心的项目专员从文献分析、其他重点专项及科技计划重大创新项目、重大科技进展榜单、学术会议、成果报道信息等途径主动寻找有颠覆性潜力项目,对接项目团队申报。
(2)公开征集。中心及网络核心常态化公开征集项目建议,项目团队自由申报。
(3)大赛选拔。中心及网络核心通过全国颠覆性技术创新大赛和其他高水平大赛选拔有潜力项目,并对接项目团队申报。
(4)节点推荐。顶尖科学家、知名风险投资基金及其他优秀项目组织单位等网络节点,向中心及网络核心推荐优质项目,中心及网络核心对接项目团队申报。
(5)部门推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厅(委、局),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等科技管理部门,向中心及网络核心推荐优质项目,中心及网络核心对接项目团队申报。
2.项目申报与遴选。专项采取“线下辅导+正式申报”的方式。“线下辅导”即项目单位通过中心申报专属邮箱(dipa@jingjinji.cn)提交单位基本信息、项目基本信息,中心进行初筛;通过初筛后团队提交项目建议书,中心开展论证、查重、专业化咨询,并帮助项目团队持续优化建议书,综合评议后形成候选项目,建立候选项目库。“正式申报”即入库项目在国科管系统提交正式项目申报材料。
3.项目立项。中心及网络核心与入库项目团队商议定制化支持方案,对接地方、社会资源及时启动实施。中心结合国家战略部署、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对未来引领作用等因素,从入库项目中进一步遴选专项立项项目,一般每年上下半年各立项一批(重大项目随时立项)。中心下达立项通知,组织立项项目承担单位通过国科管系统填报任务书,并在签署后按照节点拨付项目经费。
4.过程管理。项目实行节点检查、动态优化“里程碑”式管理。中心及网络核心安排项目专员深度参与项目执行,全面了解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实施中问题,对接项目发展所需资源。在每一节点进行检查和研讨,持续优化实施方案,对无法继续推进或战略价值降低项目及时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