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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都高新区2024年促进商贸业稳增长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政策来源:成都高新区国际合作商务局 | 发布机构:成都高新区国际合作商务局 | 发布时间:2024-10-12 | 576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促进商贸经济的决策部署,推动成都高新区商贸业回升向好发展,根据当前成都高新区商贸业发展走势及明年经济工作谋划,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起草《成都高新区2024年促进商贸业稳增长措施(征求意见稿)》。按照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与建议。

因落实上级工作要求需加快出台该文件,故根据《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缩短公开征求意见期限,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10月19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

邮件反馈,发送至:cdgxq_gjhzj@163.com

公众在提交意见时,请留下姓名与联系方式,以便后续进一步联系。

联系电话:田老师,028-85323716

 

附件: 成都高新区2024年促进商贸业稳增长措施(征求意见稿)


成都高新区国际合作商务局

2024年10月12日


成都高新区2024年促进商贸业稳增长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好四川省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和成都市经济工作部署,聚焦扩大有效需求,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力促进商贸企业增量提质,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本措施适用于在成都高新区从事经营活动,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

一、支持批发企业上台阶

2024年四季度2025年一季度期间,单季度销售额规模10亿元以上、按其销售额较上年同期每增长1亿元,给予5万元奖励,单个企业单季度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二、支持零售企业做大做强

2024年四季度2025年一季度期间,单季度零售额规模2亿元以上,按其零售额较上年同期每增长2000元,给予2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单季度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三、支持餐饮企业扩大经营

2024年四季度2025年一季度期间,单季度营业额规模2000万元以上按其营业额较上年同期每增长200万元,给予2万元奖励,单个企业单季度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四、支持传统服务业企业转型

2024四季度2025一季度期间,成都高新区内经营的商业综合体、商业街区连锁企业等转型发展,采取自营、联营方式统一核算并首次达限入统按照运营主体单季度零售额规模及增量给予奖励。零售额规模达1亿元(含)给予100万元奖励在此基础上,零售额规模每增加1亿元给予100万元奖励,该方向单企业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方向与措施第二条“支持零售企业多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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