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邛崃市2024年养殖业绿色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案》,安排开展邛崃市畜牧业补短板项目项目建设。通过镇(街道)宣传,业主自愿申报等程序,共有6家企业上报了项目实施方案。我局组织相关科室对项目实施方案情况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3个工作日内(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10日)以电话、书面或当面等形式向邛崃市农业农村局养殖业管理科(028—88763055)、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028-88798285)反映,我们将依法处理。
特此公示。
附件:邛崃市2024年畜牧业补短板项目评审表
邛崃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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