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高质量推动空港双流城乡融合发展努力在乡村振兴中走在前列作出示范若干政策措施》(双办发〔2024〕10号)和《中共成都市双流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高质量推动空港双流城乡融合发展努力在乡村振兴中走在前列作出示范若干政策措施奖励补助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双委农领〔2024〕4号)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镇街初验、区级复核,2023年我区新评定成都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2家,拟拨付奖励资金共计20万元。
现将双流区2023年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龙头企业)拟奖补情况予以公示。若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2024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以真实姓名向区农业农村局投资与产业发展科(68757315)、区农业农村局派驻纪检监察(85771225)电话、书面反映。
附件:双流区2023年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龙头企业)拟奖补情况汇总表
成都市双流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