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各种业企业:
按照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涉农项目(第四批)储备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4〕452号)精神,请有意愿的种业企业对照《省级财政种业育繁推一体化项目储备指南》(见附件)有关要求,牵头组建育繁推联合体,会同项目实施地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于2024年9月11日前将实施方案以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正式文件(一式五份)报送至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成都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审核后按程序上报省厅。
联 系 人:唐小梅
联系电话:61883553
邮 箱:cdsnwzzyc@163.com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9日
省级财政种业育繁推一体化项目储备指南
一、建设思路
为推动种业振兴行动落地见效,启动实施种业育繁推一体化项目,加快培育种业发展新动能。总体建设思路为在项目区(市州和县市区)打通种业育繁推,支持科企深度结合、企业牵头组建育繁推创新联合体开展育种联合攻关,提升商业化育种水平和能力;支持企业引导企业将制种基地首先落户到项目区,支持制种大县进一步提质扩面增效;支持开展生猪核心种源攻关、种猪高效繁育示范体系建设及优良品种推广。
二、项目布局
计划实施4个种业育繁推一体化项目,杂交水稻、玉米、油菜和生猪各1个。以市(州)为单位规划布局,企业和县(市、区)为主体建设。支持方向为基础条件较好、种业优势突出、种业振兴工作推动力度大的市(州)、县(市、区)、省级农作物领军和成长型企业,杂交水稻、玉米、油菜、生猪项目拟分别安排1个市(州)、每个市(州)不超过2个县(市、区)。
三、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
省级财政对种业育繁推一体化项目建设给予资金支持,每个市(州)项目申报省级资金不超过800万元,重点支持培育育繁推创新联合体和制(繁)种基地提质扩面增效两个方面,补助环节主体为企业的,省级财政投资比例不超过子项投资的30%,自筹资金70%以上。育繁推创新联合体和县(市、区)制(繁)种基地提质扩面增效要有具体明确的建设目标和任务。
(一)培育育繁推创新联合体。支持种业企业牵头组建育繁推创新联合体,聚焦生产上亟需品种开展联合攻关。创新联合体要有明确的工作机制,与市(州)农业农村部门签订目标任务书。省级资金下达市(州)级财政,农作物和生猪项目使用省级财政资金总量分别不高于30%、不低于40%,其中农作物项目用于育种创新不低于总量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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