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延伸阅读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

政策来源:邛崃市税务局 | 发布机构:邛崃市税务局 | 发布时间:2023-01-01 | 132 次浏览 | 分享到:
01
基本信息
申报时限
2023-01-01 至 2023-12-31
责任单位
邛崃市税务局
责任处(科)室
申报对象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支持标准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 

2.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申报条件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 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 50%的纳税人。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 50%的纳税人。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 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 36 号印发)执行。 

3.加计抵减政策适用所称“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其中,纳税申报销售额包括一般计税方法销售额,简易计税方法销售额,免税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即征即退项目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或评估调整当期销售额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适用增值税差额征收政策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4.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

联系方式

028-88776062

02
政策依据
1. 2023年延续优化创新实施的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最新申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平台是集政策查询、政策推送、政策服务、知识产权服务、资质认定、政策申报、财税审计、上市辅导、上市审计、融资贷款等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

      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注册、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贯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精特新企业认定、小巨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程研究中心认定、科技中小企业认定、创新中小企业认定、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业项目申报,发改项目申报,农业项目申报、资本验证、报表审计、项目验收审计、项目申报专项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经费预算审计、离任审计、清产核资审计、清算审计、所得税汇算鉴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鉴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鉴证、绩效评价、上市辅导、IPO财务核算和合规问题诊断、IPO业财一体化规范、新三板年报、创业板年报、IPO年报、融资贷款、融资平台评级、银行贷款、股权融资等。

      欢迎咨询,平台咨询热线:183-5170-5453,邮箱:12145654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