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元、高级技师每人4000元;企业高级技师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每人3000元。
(三)培训内容: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培训内容结合企业岗位需要和生产实际,由企业主导,与培训合作院校(或培训机构)共同确定。高技能人才培训内容按照国家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培训大纲确定。企业停工或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员工可通过线上培训方式进行专业知识和基础理论培训,线上培训时间计入培训总学时。
(四)申请程序:1.培训前备案。企业拟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的,应在培训前向企业所在地区(市)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申请报告、培训方案(企业名称、培训对象、培训课程、培训时长、培训方式及平台、组织方式等)、培训花名册,以及培训合作协议等材料。2.开展培训。企业按照备案的培训方案组织企业职工参加线上培训,并对培训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有签到注册、有学习记录,学习过程可查询、可追溯。3.培训后提交资料。经所在地区(市)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备案,企业按培训方案完成培训任务后,向所在地区(市)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报告、学员花名册、授课记录材料、培训合格证书、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企业开户银行账户信息等申报资料。可登陆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cdhrss.chengdu.gov.cn/—“20条政策措施专栏”—培训政策,下载相关表格。4.审核与拨付。区(市)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企业、培训人数及花名册、平台及补贴金额等公示5个工作日后,将培训费补贴核拨到企业提供的银行账户。
解读人:局职建处 杨璐荧;联系电话:028-61888231
十一、中小企业职工线上培训补贴
(一)适用对象:全市中小企业(不含专营劳务派遣的企业)在停工期间委托有关机构开展职工线上职业培训的,给予中小企业职工线上培训补贴。其中,“中小企业”是指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注册在本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停工”,是指受本次疫情影响整体停工或部分生产经营业务处于停工状态;“职工”,是指建立劳动关系人员、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等一线员工。
(二)补贴标准: 1.补贴标准参照《成都市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及标准》(成人社发〔2018〕11号)中相同或相近工种和等级所对应的补贴标准合理确定,具体金额以企业购买第三方培训机构服务所产生的发票金额为准。对参加线上免费培训的,不再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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