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提出要坚持四个原则:一是人民至上,共同富裕。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瞄准人民群众所忧所急所盼,提供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的公共服务,不断缩小公共服务在不同区域、不同人群的差距,努力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二是政府主导,多元参与。统筹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作用,强化各级政府对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兜底责任和普惠性公共服务的主导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形成政府保障基本、市场多元参与、社会公益补充、全民共建共享的公共服务供给格局。三是统筹协调,均衡发展。立足人口分布和流动情况,推进公共服务资源合理布局、均衡配置和优化整合,更多关注基本民生保障的薄弱环节,优先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推进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地区延伸、向基层社区下沉,向困难群体倾斜。四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状况和财力负担的可持续性,既关注回应群众呼声,明确政府兜底保障的标准与水平,又注重合理引导社会预期,稳妥有序提升公共服务保障水平,推动公共服务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涨船高”。
(三)目标体系。主要目标明确到2025年全面建成均衡、普惠、公平、便捷的公共服务体系,并提出30项“十四五”公共服务主要发展指标(约束性指标16项、预期性指标14项),全面涵盖教育、卫生、养老等公共服务各领域,其中,依据国家、省、市“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民生目标,形成了人均预期寿命、平均受教育年限等6项总体指标,根据国家、省公共服务专项规划,结合我市实际形成了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等18项基本公共服务指标和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等6项普惠公共服务指标。
三、主要特色
一是贯彻国家、省规划要求。《规划》落实国家、省上位规划“切实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稳步提升公共服务保障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总体部署,围绕我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具体要求,将上位规划提出的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等9类公共服务深化拓展,形成幼有善育、学有优教、病有良医、老有颐养等13类具有成都特色体现高品质生活的公共服务。
二是科学精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按照市委市政府推进“三个做优做强”、“四个结构调整”重要部署,充分考虑城市空间结构优化、人口流动、产业转型等因素,服务中心城区、城市新区、郊区新城功能建设需求和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建立与城市功能布局和人口分布导向相适应的公共服务优化调整策略,促进主要服务功能就近满足、优质均衡,重大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合理、互为支撑,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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