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项目方案,项目研发投入表,项目研发投入所涉及的相关合同、主要的发票及付款凭证。
(6)项目研发投入的专项审计报告(须具二维码标识)
(7)申报单位承诺书。
(8)其他材料(详见申报通知)。
申报材料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以PDF格式上传。
8.申报渠道:线上在“蓉易享”平台申报。
(三)支持第三类医疗器械研发
1.事项内容:对首次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第三类医疗器械,按研发投入的20%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纳入国家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或优先审批程序的,最高奖励金额再提高2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1000万元。
2.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3.主管部门及责任处室: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医药健康产业处,联系电话61881605。
4.支持对象:我市独立法人企业。
5.支持标准:按该项目研发投入的20%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项目研发投入归集时间不超过3年,纳入国家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或优先审批程序的,最高奖励金额再提高2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1000万元。
6.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为首次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第三类医疗器械。
(2)申报单位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等,近三年未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名单、环境信用评价“不良企业”有效期内。
7.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详见申报通知)。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3)医疗器械注册证(纳入国家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或优先审批程序的还须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4)知识产权相关佐证材料(与产品直接相关的已授权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
(5)项目方案,项目研发投入表,项目研发投入所涉及的相关合同、主要的发票及付款凭证。
(6)项目研发投入的专项审计报告(须具二维码标识)
(7)申报单位承诺书。
(8)其他材料(详见申报通知)。
申报材料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以PDF格式上传。
8.申报渠道:线上在“蓉易享”平台申报。
(四)支持第二类医疗器械研发
1.事项内容:对纳入省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或优先审批程序,并首次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不含诊断试剂及设备零部件),按研发投入的10%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500万元。
2.事项分类:易申快享。
3.主管部门及责任处室: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医药健康产业处,联系电话61881605。
4.支持对象:我市独立法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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