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上规、上榜、上云、上市”提质发展的政策措施
为进一步推动企业“上规、上榜、上云、上市”,支持实体经济质效提升,促进产业建圈强链行动走深走实,助力全市经济平稳运行,现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企业上规。对首次升规入统的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上规”奖励,对第二年、第三年继续稳在规上的,每年给予10万元“稳规”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企业服务处,政策咨询电话:61885840)〕。对首次升规入统的服务业企业、批零住餐企业,根据升规入统营收要求,按照2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和200万元升规档次,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上规”奖励;对第二年、第三年继续稳在规上的企业,每年分别给予5万元、4万元、3万元“稳规”奖励〔服务业企业营收要求(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批零住餐业营收要求(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住宿和餐饮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服务业发展处、流通处,政策咨询电话:61883655、61883693)〕。对首次升规入统且入统当年产值达1000万元以上(含)的建筑业企业,给予5万元“上规”奖励;对第二年、第三年继续稳在规上且产值达1000万元以上(含)的,每年给予3万元“稳规”奖励〔责任单位:市住建局(产业发展处,政策咨询电话:61889265)〕。以上奖励政策实行“免申即享”〔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城市运行和政务服务办〕。
二、支持企业上榜。对首次评为世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或民营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的企业,分别给予2000万元、1000万元、300万元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企业服务处,政策咨询电话:61881604)〕。对新入围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同一企业获得同一称号的,只奖励一次〔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企业服务处,政策咨询电话:61885840)〕。以上奖励政策实行“免申即享”。
不要害怕这个世界,让它对智慧充满敬畏。
我们会第一时间查我们的邮箱,并及时给您满意的回复。
E-mail:12145654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