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成都市双流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双流区聚焦产业建圈强链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的通知》(双新科〔2023〕90号)落地落实,明确政策申报流程,更好服务企业,现就《成都市双流区聚焦产业建圈强链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11月27日前反馈(邮箱:250294886@qq.com)。(提交意见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附件:成都市双流区聚焦产业建圈强链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成都市双流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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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成都市双流区聚焦产业建圈强链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成都市双流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双流区聚焦产业建圈强链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的通知》(双新科〔2023〕90号),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精准落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支持加大工业投资
(一)加大新建项目奖励
1. 聚焦产业建圈强链,持续加大先进制造业项目谋划筛选,高效推动项目落地。对固定资产(不含土地费,下同)投资达到5000万元的新建工业项目,竣工投产且达到项目投资协议约定固定资产投资额后,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给予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奖励。
(1)支持标准:对开工建设的新引进(或新建)工业项目,按照固定资产(不含土地费,下同)投资的3%给予最高5000万元奖励。
(2)申报条件
①项目经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审批或核准),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含)以上;
②项目在签订投资协议1年内开工建设,申报时已竣工投产且达到投资协议约定的固定资产投资额;
③同一项目不得以多种方式申报;同一项目已获得上级部门其他资金支持的(不含配套支持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3)申报材料
①《成都市双流区新建工业项目投资补助资金申请表》;
②项目投资协议(复印件);
③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文件(复印件);
④产业功能区(园区)开具的项目开工时间证明;
⑤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含环评、安评、消防等单项验收);
⑥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⑦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复印件,盖企业鲜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企业鲜章);
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发票明细汇总表》(含设备购置及厂房建设等)和采购、建设合同及支付凭证(复印件);
⑨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4)政策咨询:区新科局企业服务科,联系电话:028-85827843、028-85672903。
(二)优化工业项目审批
2. 全面实行项目投资审批“一网通办”,对重点项目的土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安全验收评价、节能评估等报建审批实行“一站式服务”。
政策咨询:区行政审批局政务大厅60615504(规划);85801225(住建);85817038(环保);85817081(节能评估);85809029(安全评价)。
3. 发挥园区“主阵地”作用,本着尊重历史、便利企业的原则,创新规则、细化流程,推动化解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办理等遗留问题。
政策咨询: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系方式:028-85822687;航空经济区管委会,联系方式:028-85887268;西航港开发区管委会规划部(土地),联系方式:028-85883131,项目促建部(房屋),联系方式:028-85881508;成都芯谷发展服务局,联系方式:028-85611118。
二、支持企业转型发展
(一)鼓励企业技术改造
4. 支持企业运用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提升产业层次和产品档次,工业企业实施投资额500万元(含)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在备案入库后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工业技改项目竣工后,按照设备投资额的5%,给予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助。
技术改造项目入库补助
(1)支持标准:对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且备案入库后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
(2)申报条件
①项目经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审批或核准),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含)以上,且在双流区入库并依法填报投资统计数据;
②申报年度1月1日-12月31日之间统计入库,建设周期不超过2年;
③同一项目已获区内其他部门同类条款项目奖励的,不再重复奖励。
(3)申报材料
①《成都市双流区技术改造项目入库补助申请表》;
②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文件(复印件);
③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④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入库证明材料;
⑤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复印件,盖企业鲜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企业鲜章);
⑥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4)政策咨询:区新科局企业服务科,联系电话:028-85827843、028-85672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