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国家级工业互联网示范项目或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佐证材料(工信部公示文件或入选证书等);
③《成都市双流区企业奖励资金申报表》;
④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4)政策咨询:区新科局信息化推进科,联系方式:028-85828443。
(三)鼓励传统企业转型升级
7. 支持服装、家具等存量传统规上工业企业通过智能化改造“焕发新机”,调整产业赛道、迭代产品应用,向符合成都市、双流区产业要求的产业门类转型发展。对规上工业企业转型发展购置的新设备,按照购置金额的8%,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
(1)支持标准:对服装、家具等存量传统规上工业企业通过购置新设备向符合市、区产业要求的产业门类转型发展,按照设备投资额8%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
(2)申报条件
①传统规上工业企业为实现转型升级购买的设备,且项目经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审批或核准);
②申报年度1月1日—12月31日之间竣工投产的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周期不超过2年;
③本条款“调整产业赛道、迭代产品应用,向符合成都市、双流区产业要求的产业门类转型发展”是指,企业从不符合“成都市产业功能区未来赛道/细分领域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准入条件”(成经信发〔2021〕8号)中规定的双流区产业门类(产业分类),向符合“成都市产业功能区未来赛道/细分领域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准入条件”(成经信发〔2021〕8号)中规定的双流区产业门类(产业分类)转型发展;
④同一项目已获上级部门其他资金支持或区内其他部门同类条款项目奖励的,不再重复奖励。
(3)申报材料
①《成都市双流区企业转型升级项目补助专项资金申请表》;
②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文件(复印件);
③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复印件,盖企业鲜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企业鲜章);
④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含企业简介、转型升级发展方向、新产业生产经营情况和技术水平等,500字以内);
⑤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含环评、安评、消防等单项验收,无单项验收的进行情况说明);
⑥《固定资产投资发票明细汇总表》(含全部设备购置等);
⑦购置设备的主要发票及银行付款凭证(扫描件);
⑧订单合同等企业认为能够证明转型升级的佐证材料;
⑨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4)政策咨询:区新科局产业推进科,联系方式:028-85830938;区新科局企业服务科,联系方式:028-85827843。
三、支持加强研发创新
(一)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