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促进民间投资回稳向好的通知》(川发改投资〔2023〕427号)和《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切实抓好民间投资工作推动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成发改投资〔2023〕25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成都高新区实际,我局会同成都高新区相关部门起草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1月27日
二、征集方式
(一)书面信件。来函请寄: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10楼,邮政编码:610096)。
(二)电子邮件。发送至:cdgxqfzggj@163.com。
(三)联系电话:028-85961167;028-87099258。
附件:
成都高新区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
成都高新区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实化工作举措,持续增强民间投资意愿和能力,努力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推动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结合成都高新区实际,特制定本政策。
一、激发产业领域民间投资
1.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上年度研发费用达200万元但不足1000万元,研发投入强度达10%,且满足研发费用增长率等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按照研发投入最高5%的比例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对上年度研发费用达1000万元,研发投入强度达5%,且满足研发费用增长率等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区梯度培育企业,按照研发投入最高5%的比例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对于“双五”企业,给予每家50万元奖励。对于上年度研发投入增长额达1亿元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科创局)
编制情况:现有政策,《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加快创建世界领先园区的若干政策》,第四章支持知识产权创造于成果转化。
2.支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有效投入。鼓励企业加大智能化、绿色化、数字化、高端化技术改造。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达500万元(含)—1000万元(不包括),且其中设备与信息化(不包括土地费用)投入50%(含)以上的项目,竣工投产当年按实际总投入的5%给予补贴;单个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