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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 | 发布机构: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 | 发布时间:2023-10-27 | 582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强化民间投资要素制度保障

10.强化民间投资融资支持。鼓励国有企业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并购重组等方式,与民营企业进行股权融合、战略合作、资源整合,投资新的重点领域项目。(责任单位:国资金融局,各平台公司)

编制情况:新增政策,对标石家庄市《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实施意见》,五、加强民间投资融资支持,(十五)支持民营企业创新融资方式。鼓励国有企业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并购重组等方式,与民营企业进行股权融合、战略合作、资源整合,投资新的重点领域项目。

支持企业股权融资。对获得股权融资的企业,每家企业可累计获得股权融资奖励最高500万元;支持企业债权融资。对获得贷款融资的中小微企业,给予每年最高20万元补贴。(责任单位:科创局)

编制情况:现有政策,《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加快创建世界领先园区的若干政策》,第七章强化科技金融支撑作用。

11.鼓励民间投资项目加快建设。对自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形成投资实物量贡献的民间投资项目(房地产项目除外),省市重点项目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其他项目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各产业部门)

编制情况:优化原有已失效政策,《成都高新区关于稳投资促增长加快项目建设形成投资实物量的若干政策》(成高管发〔2020〕15号,政策有效期至2020年12月),第二条,鼓励未开工项目加快开工;(一)鼓励社会投资项目加快开工。

12 .减轻研发项目税收负担。开展企业研发项目事前鉴定服务,减少企业对反复合规性审查风险的担心,使企业放心、便捷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继续实施研发加计扣除便捷享。对企业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其研发资本化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责任单位:税务局,科创局)

13 .强化民间投资法治保障。对完成有效合规整改的涉案企业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依法提出从宽处理建议;对涉案的民营企业,检察机关可提前介入进行法律监督,防止不当侦查活动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建设“商标侵权恶意诉讼类案监督模型”,对知识产权商标批量维权中的恶意诉讼、虚假诉讼类案进行监督,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责任单位:高新检察院)

开展积案集中清理。严格区分企业家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集中清理一批涉及民营企业或者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以及民营企业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久拖不决的案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人身财产权利。(责任单位:高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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