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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支持企业“四上”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社会公众意见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 | 发布机构: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 | 发布时间:2023-10-23 | 376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高新区企业“上规、上榜、上云、上市”,加快构建完善企业“四上”培育服务体系,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民营经济提质增效,结合高新区实际,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拟制了《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支持企业“四上”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11月23日17:00前反馈。

联系人: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企业服务中心胡老师

联系电话:028-85339186

邮箱:928386143@qq.com

地址: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邮政编码:610041)

 

附件:

关于支持企业“四上”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


 

 

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

2023年10月23日


附件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关于支持企业“四上”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推动高新区企业“上规、上榜、上云、上市”,加快构建完善企业“四上”培育服务体系,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民营经济提质增效,结合高新区实际,特制定本政策。

一、支持企业“上规”

(一)上规入库奖励。对首次进入规模以上工业、服务业企业名录库及限额以上商贸业企业名录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奖励。

(二)上规贡献奖励。对首次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录库且年度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含)—1亿元之间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元(含)以上的,给予30万元奖励。

二、支持企业“上榜”

(三)鼓励企业申报认定“首台套”。对新列入《四川省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公告》的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按产品个数给予申报认定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单个认定产品10万元奖励,同一产品不同版本、规格、型号等不重复计数)。

(四)鼓励企业成为“专精特新”。对认定为四川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四川省专精特新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20万元奖励。

(五)鼓励企业成为“单项冠军”。对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

(六)鼓励企业冲刺“500强企业”。对首次进入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工业领域)、中国企业500强(工业领域)、世界企业500强(工业领域)的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奖励。

三、支持企业“上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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