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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都高新区促进外贸稳规模调结构固本提质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社会公众意见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高新区国际合作局 | 发布机构:成都高新区国际合作局 | 发布时间:2023-10-20 | 462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成都高新区有关外贸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聚集外贸新业态和稳链强链,加快推进成都高新区外贸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结合成都高新区外贸实际,国际合作商务局起草了《成都高新区促进外贸稳规模调结构固本提质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现通过成都高新区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征求时间: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7日。

若有意见,请实名反馈至邮箱:55446098@qq.com,或邮寄至: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9楼,国际合作商务局周老师收,联系电话:15308065897。


附件:

成都高新区促进外贸稳规模固本提质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



 

成都高新区促进外贸稳规模调结构固本提质若干政策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成都高新区有关外贸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聚集外贸新业态和稳链强链,加快推进成都高新区外贸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结合成都高新区外贸实际,特制定本政策。

一、支持原则

(一)登记注册、税务解缴、统计关系在成都高新区,以及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的企业。

(二)申报单位诚信经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纳税等法律法规,近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事故、重大违法行为、未受重大行政处罚,且无拖欠应缴还财政资金,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信息名单。

(三)同一项目在同一项目期内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国家、省、市和成都高新区专项政策资金。

(四)本政策适用于“高新通”企业服务平台实行网格化、无纸化申报。

二、支持方向

(一)支持外贸企业稳定发展

第一条 支持外贸主体能级提升。支持外贸企业稳定发展,鼓励企业全力稳住国际市场订单,针对加工贸易企业,根据企业经营、外贸贡献、产业促进、市场带动、“一带一路”和RCEP贸易促进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评,综合考评60分(含)以上的企业,按综合考评分分档给予支持,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第二条 激励贸易型企业增量。针对贸易型企业,根据企业经营、外贸贡献、产业促进、市场带动、“一带一路”和RCEP贸易促进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评,综合考评60分(含)以上的企业,按综合考评分分档给予支持,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第三条 支持企业稳规模。对保持上升发展趋势的企业,在享受政策的基础上,综合政策期企业经营、外贸贡献、产业促进、市场带动、“一带一路”和RCEP贸易促进等考评情况,综合考评60分(含)以上,按综合考评分分档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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