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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东部新区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政策来源:成都东部新区战略研究局 | 发布机构:成都东部新区战略研究局 | 发布时间:2023-05-19 | 1938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名词解释:

注重“四个结合”:将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农业农村产业发展、农业农村龙头企业和政府平台公司四者相结合,充分发挥以工代赈资金赈济作用。

落实“2533”工作要求:做好以工代赈资金15%及以上劳务报酬发放的监督工作,做好以工代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导工作。指导各地利用好农村土地、农业农村产业、农村劳动力、政府投资和行政资源、农业农村龙头企业和政府平台公司5种资源,协调好政府、群众、企业三者关系,助力做强农村种养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农村观光休闲3大产业。

大力实施“2153工程”:每年重点指导全省建设200个以工代赈重点项目,支持至少100 个县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至少50个县农业农村重点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通过组织以工代赈项目实施培训30个既懂又干的优秀县级分管领导。

积极探索“1+1+4”工作方法和途径:指导各地积极探索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法和途径,以及“务工报酬、入股分红、培训扶智、就业扶志”4类赈济方法和途径。

努力争创”7个1“工作成效:紧紧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高质量推进以工代赈工作持续深入发展,努力争创“7个1”工作成效(即:务工报酬赈济一批群众;补齐短板建设一批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发展一批农业农村产业;入股分红富裕一方百姓;技能培训扶智一批群众;劳动就业扶志一批群众;助推打造美化一批新村新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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