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为负责人承担过省级及以上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计划项目;
2.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相关领域开展研究工作3年以上;
3.经认定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
(二)管理专家,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和省级园区、创业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学术学会,国家和省科技创新基地、平台等高级管理人员;
2.从事科技和知识产权管理,熟悉相关领域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技术转移转化等工作、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
(三)财务专家,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证书5年以上或具有会计、审计、经济等方面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
2.熟悉科技、金融、财税、信贷等领域的专业知识、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在金融、保险等领域具有5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3.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等的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
4.创业服务机构的创业导师,天使投资或创新创业投资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等。
第九条 专家库入库方式。
(一)市内专家公开征集入库。
专家入库采取本人自愿、单位推荐的方式。专家本人可在线申请进入专家库,经所在单位或区(市、县)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向市科技局推荐。相关单位聘请的国(境)外专家也可由专家提出申请,经聘用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审核后,向市科技局推荐。市科技局对符合条件的专家审验后入库。市科技局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符合条件的专家入库。
(二)市外专家根据需求入库。
第十条 专家入库流程。
(一)公开征集入库。
1.公开征集。在德阳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市科技局微信公众号等公开征集专家;
2.入库申请。专家自愿在信息系统专家申报系统上填写《德阳市科技专家申请表》并附上相关支撑材料。专家入库申请每年上半年征集1次;
3.核实推荐。专家所在单位或区(市、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对专家是否符合推荐要求,递交信息是否真实、可靠进行核实后推荐;
4.审验入库。市科技局根据专家所在单位或区(市、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推荐情况,对专家信息进行审验入库。
(二)市外专家调取入库。市外专家按每年项目需求,从省厅专家库里调取入库。
第十一条 专家评审活动实行分级动态管理。根据专家评审项目质量和数量进行分级,最高为五级,最低为一级。专家入库时自动认定为三级。市科技局不定期对专家评审活动进行数据分析,分析结果作为分级动态管理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