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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标准化激励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局 | 发布机构: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局 | 发布时间:2022-12-06 | 1836 次浏览: | 分享到:

(二)奖励标准:对承担国际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秘书处或召集人工作的单位,分别按每年不超过50 万元、30 万元、10 万元的标准,分三年给予奖励。

对国际性产业与标准组织及其他重要组织在天府新区设立 具有法人地位的分支机构或办事处,或承担其秘书处工作,开展 标准化活动,经市级以上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单位,按每 年不超过 50 万元的标准,分三年给予奖励。

对承担国家标准化工作总体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秘书处,按每年不超过 30 万元的标准,分三年给予奖励。对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按每年不超过 10 万元的标准,分三年给予奖励。

对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组(WG)工作的单 位,按每年不超过 5 万元的标准,分三年给予奖励。

对承担四川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秘书处工作的 单位,按每年不超过 10 万元的标准,分三年给予奖励。

对承担成都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秘书处工作的 单位,按每年不超过 10 万元的标准,分三年给予奖励。

对批准设立的成都市标准化促进会等社会组织,按每年不超过 2 万元的标准,分三年给予奖励。

对批准设立的天府新区标准化促进会等社会组织,按每年不超过 1 万元的标准,分三年给予奖励。

第二十一条 国际标准化人才奖励项目的奖励条件和标准如下:

(一)奖励条件:担任国际标准化组织主席或副主席、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或分技术委员会(SC)主席或副主席、国际电工委员会青年专家(IEC); 或者获得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化高等教育奖(ISO)、国际电工委员会开尔文勋爵奖(IEC)、国际电工委员会托马斯爱迪生奖

(IEC)、国际标准化组织劳伦斯奖(ISO)、国际标准化组织 杰出成就奖(ISO)、国际电工委员会 1906 奖(IEC)、国际标准化青年专家奖(ISO)。

(二)奖励标准:申请单位全职员工担任国际标准化组织主 席或副主席、秘书长或副秘书长的,给予 100 万元的奖励;获得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化高等教育奖(ISO)、国际电工委员会开 尔文勋爵奖(IEC)、国际电工委员会托马斯爱迪生奖(IEC) 的,给予 50 万元的奖励;获得国际标准化组织劳伦斯奖(ISO)、国际标准化组织杰出成就奖(ISO)、国际电工委员会 1906 奖(IEC)的,给予 30 万元的奖励;担任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或分技术委员会(SC)主席或副主席的,给予 20 万元的奖励; 担任国际电工委员会青年专家(IEC)、国际标准化青年专家奖(ISO)的,给予 10 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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