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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优化职业学校专业结构 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政策来源:四川省教育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教育厅 | 发布时间:2022-08-15 | 2556 次浏览: | 分享到:

高职专科专业,开设装备制造、农产品加工、农村电子商务、烘干冷链物流、家政、养老、家庭社区服务等紧缺急需领域的中职专业。合理布点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市场营销、工程造价、学前教育、护理等高职专业,以及计算机应用、幼儿保育、汽车运用与维修、护理、航空服务、电子商务等中职专业。适度控制高职护理、学前教育、大数据与会计、工程造价、电子商务专业和中职计算机应用、护理、幼儿保育专业的招生规模。非艺术类高职学校原则上不新设艺术类高职专业,非医学类中职学校不新设医药卫生类中职专业,非医学类高职学校不新设医药卫生类国控、省控专业,非师范类职业学校原则上不新设教育类专业。原则上不再增设中职目录外专业,确需开设的,须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充分论证后,报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并报教育部备案。

(五)立足学校办学优势,优化专业(群)资源配置。鼓励有关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与产业部门、行业协会等共同制定行业发展人才供需白皮书,共同研制符合产业、职业和岗位需要的人才培养标准,积极对接新经济、新技术、新业态、新职业,科学确定专业发展方向,鼓励打破原有专业之间、院系之间、校校之间、部门之间的壁垒,整合、优化现有教学资源,组建专业群,打造优势专业,形成高峰高原集群效应。要注重把学校工作重心和资源配置集中到人才培养工作中,将专业的招生计划完成率、毕业去向落实率、双师型教师比例、兼职教师授课比例、实践教学占总学时比例、生均仪器设备值以及横向科研项目、社会服务收入等作为效果评价、专业调整、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指标,引导资源向优势专业汇聚,支撑优势专业持续深化内涵建设,培育专业品牌,办出特色和水平。每所中职学校重点办好2-3个专业群,重点建设专业大类不超过3个。每所高职学校重点办好2-4个专业群,重点建设专业大类不超过5个。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专业建设规划。市州教育主管部门应发挥统筹指导作用,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紧密对接发改、经信、国资、财政、人社等相关部门,统筹推进区域内中等职业教育学校设置和专业建设,科学制定专业建设规划,坚持错位发展、特色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和专业布局,避免区域内专业盲目建设和重复建设。在审查备案新设专业时,应优先考虑有相关专业建设基础的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应根据各地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总体规划、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自身办学定位及办学条件,做好专业建设规划,优化专业结构,重点建设与学校分类属性相一致的专业。高等职业学校应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所在行业、所在区域实际情况,注重结合自身的办学优势,重点发展与学校办学定位和特色相一致的专业,科学制定专业建设规划,明确新设、撤销专业时间,避免专业盲目设置和重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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