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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7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崇州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成都市崇州市新经济和科技局 | 发布时间:2020-05-07 | 3928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开通用水用能绿色通道。鼓励水、电、气、通信等经 营企业提供 APP、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受理业务。对疫情防控需要 新开通或者扩大供电、供气、通信的医疗单位和企业,开通绿色 通道,手续可随后办理。免费为企业提供远程办公、视频会议等 在线服务。对疫情防控需要推迟复工的企业,企业有供电、燃气 欠费的,除按正常程序发出提醒通知外,暂不作停电、停气处理。 涉及储值卡燃气表企业欠费的,各管道燃气企业通过后台技术方 式妥善解决。[责任单位:市新经济和科技局、智能应用产业功 能区管委会、市水务局、市商投局、崇州供电公司、各管道燃气 企业、各通信经营企业]
(五)降低企业用水用能等负担。鼓励水、电、气、通信等经营企业对困难企业缓收相关费用,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 住宿业、工业企业等单位 2020 年 2、3 月份用气用水价格,按现 行政策的 80%结算。对参与生活物资保供的商贸流通和防疫药 品、医疗设备、物资器材等疫情防控相关生产的中小企业,我市 按销售目录电价的 30%给予电费补贴。对暂时陷入困难但有望扭 亏止滑的工业企业,2019 年度用能(用电、用气)费用和物流 费用合计 200 万元以上的给予 1.5%、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的补贴。对 2019 年规模以上企业变压器容量为 315 千伏安(含)以 上的工业企业,2020 年 2、3 月份基本电费给予 20%、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的补贴。给予 2019 年度产值亿元以上企业2020 年 2、3、4、5 月份每月用电费用的 1.5%补贴。[责任单位:市新经济 和科技局、智能应用产业功能区管委会、市水务局、市财政局、 崇州供电公司、各管道燃气企业、各通信经营企业]
(六)支持企业供应链本地配套。疫情期间,对 2019 年产 值亿元以上企业,因省外供应链断裂无法配套而导致成本上涨 的,在四川省内寻找新的配套企业的,按照配套交易金额的千分 之二给予采购企业补贴。做好物流运输保障服务,对重点企业跨 区域运输原材料、产品等给予协调支持。[责任单位:市新经济 和科技局、智能应用产业功能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市财政局]
三、加大金融财税支持力度
(七)确保中小微企业融资总量增加、利率下降。支持辖内 金融机构积极争取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低成本再贷款、再贴现资 金,用于支持疫情防控相关贷款和防疫相关企业的票据融资需求。全面落实国家、省和成都市向中小微企业发放低成本贷款和 贴息政策。中小微企业存量贷款疫情防控期间到期办理续贷或展 期,利率按原合同利率下浮 10%,新增贷款利率原则上按基准利 率下浮 10%。银行机构不抽贷、断贷、压贷,可采用延长还款期 限、减免逾期利息、无还本续贷、信贷重组等方式增加贷款投放。 对暂时陷入困难但前景较好的中小微企业,在成都市财政给予不超过贷款合同约定市场报价利率(LPR)50%的贷款贴息基础上,本级财政再给予 20%的贷款贴息。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 经金融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 送的予以调整。确保普惠小微企业年末贷款余额高于 2019 年,综合融资成本同比下降 0.5 个百分点以上。市财政提供应急转贷资金 2 亿元,为中小企业提供转贷服务,单笔贷款不超过 1000 万元。对确有特殊困难企业,采取“一企一策”方式由金融服务集 团给予解困帮助。[责任单位:人行崇州支行、市财政局(市国 资金融局)、市新经济和科技局、市商投局、智能应用功能区管 委会、都市农业产业功能区管委会、三郎国际旅游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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