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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7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崇州市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成都市崇州市新经济和科技局 | 发布时间:2020-05-07 | 3932 次浏览: | 分享到:


(十五)开展就业适岗技能培训。从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专账 资金中安排不少于 3000 万元,指导全市有需求企业和各技工院 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等培训机构调整计划安排,充分利用网络 平台,广泛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活动。对组织职工参加职业培 训的企业,按照岗前培训 500 元/人、提升培训 3000—6000 元/ 人的标准给予补助。其中,中小企业在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参加各 类线上职业培训的,纳入相关专项资金补贴企业职工培训范围, 按实际培训费用给予全额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 局]
(十六)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结 合自身生产经营特点选择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等灵活用工方式和 申请特殊工时制度,也可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 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延长假期及推迟复工期间, 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可按一定比例支付基本薪酬而非强制工资报 酬。[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五、补齐短板加大项目投资力度
(十七)突出重点补齐城市发展短板。加大公共卫生服务体 系补短板建设。强化疾控中心能力建设,加快推进中医院建设进度,促进二医院尽早开工,新建传染病医院,加快镇街卫生院迁建项目建设。完成对镇街卫生院污水处理和特殊垃圾的在线监 控,增强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县级医疗机构三级医疗体系公 共卫生服务能力。鼓励大数据企业建设公共卫生服务、疫情防控 等支撑平台,通过完善新型基础设施布局,健全全市应急救援防 控体系,提升重要灾备物资的调度能力。将疫情防控与乡村振兴 建设结合,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投入力度。[责任单位: 市发改局、市卫健局、市大数据局、市应急局、市农业农村局、 市水务局、市住建局]
(十八)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坚持疫情防控和项目建设两手 抓,提前做好项目开工各项准备工作,加大对省市重点项目开工、 复工指导帮扶力度。对重大项目开辟“绿色审批”通道,强化各类 要素保障,健全完善市级领导联系重点项目制度。对因疫情导致 重点项目业主复工、经营困难的,可按“一企一策”给予政策支持。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新经济和科技局、市 商投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水 务局、各产业功能区管委会、各国有公司]
(十九)支持工业企业投资稳产。对工业企业满足市场需求 的扩大再生产新增固定资产投资,我市按照成都市补助资金的 50%给予配套补贴。企业 2—5 月份工业生产产值同比增加 10%以上的,对 2—5 月同比新增产值按产值增量部分的千分之三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市新经济和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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