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成青新科〔2020〕90号 签发单位:成都市青羊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签发时间:2020-10-14 生效时间:2020-10-14
青羊区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青羊区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充分发挥其引导作用,促进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的精神,依据《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川科计〔2018〕4号)、《成都市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办法》(成科字〔2017〕195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青羊区科技计划是指:根据成都市科技创新规划的战略部署,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创新驱动发展目标,由区级财政经费支持、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和实施的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及相关的其他科技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青羊区科技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在青羊区科技计划中安排,由区级财政科技经费资助,并在一定时间周期内进行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及科技服务活动等。
第四条 项目实行“定期申报”的项目申报方式。
第五条 项目管理实行依法管理、规范权限、明确职责、管理公开、精简高效的原则,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项目立项、实施、验收、评估以及监督检查等活动。
第二章 科技计划与项目分类
第七条 青羊区科技计划支持方向:
(一)基础能力建设。突出能力提升,重点支持创新人才和优秀团队创新创业,支持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提升科技创新的供给能力、条件保障能力和产业化服务能力。
(二)重点研发支撑。突出技术支撑,围绕我区主导产业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重点领域,以关键共性技术、实用技术突破为抓手,推动技术研发和集成应用示范,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企业,有效支撑产业发展和社会进步。
(三)成果转化引导。突出政策引导,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运用市场机制引导社会资本、经济资本和高校、科研院所人力资本投向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领域,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资本化、产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