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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四川省科技人才评价改革综合试点方案》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发布时间:2024-01-31 | 971 次浏览: | 分享到:

二、试点任务

按照承担国家和省重大攻关任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社会公益研究等不同类型人才,从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和市(州)中遴选一批具有较好工作基础和代表性的单位分类开展改革试点,力争通过2年试点,探索建立符合不同创新活动类型的人才评价体系,形成一批可借鉴、可复


制推广的改革经验和制度成果。

(一)承担重大攻关任务的人才评价,突出服务支撑重大战略需求

1.评价导向。建立体现支撑国家安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实际贡献和创新价值的评价指标,重点评价国家和省重大科研任务完成情况。将人才承担国家和省重大攻关项目的层级、在项目中承担的任务角色、科研任务取得的突破性成果、科研攻关组织能力、科研成果水平和应用实效等作为重要评价内容,把团队成员协同创新能力纳入评价内容。探索建立符合实际需求的国防科技人才评价指标,将型号研制方案设计报告、关键技术报告等纳入国防科工领域人才评价内容。

2.评价方式。完善科研任务用户导向的评价方式,充分

听取任务委托方、成果采用方意见。注重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尊重和认可团队所有参与者的实际贡献。探索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开展科技人才科学量化评价。探索开展关键核心技术集成攻关评价,突出实际贡献、标志性成果、自主创新和人才培养等情况。

3.配套制度。对承担国家和省重大攻关任务、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等并作出重要贡献的科研人员,在岗位聘用、职称评审、绩效考核等方面,加大倾斜支持力度。探索建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特设岗位,对领军人才实行人才梯队配套、科研条件配套、管理机制配套等特殊支持政策。探索科研人员自由探索与有组织的科研相结合的评价制度,引导


科研人员把兴趣爱好与国家使命导向、服务地方发展相结合,积极参与国家和省重大攻关任务。

(二)基础研究类人才评价,突出学术贡献和创新价值

1.评价导向。实行以原创成果和高质量论文为标志的代表作评价,建立体现重大原创性贡献、国家战略需求、国际学术前沿及学科特点、学术影响力和研究能力等的人才评价指标。破除“唯论文”数量倾向,不把论文数量、影响因子高低、在国(境)外期刊上发表等相关指标作为量化考核评价指标。鼓励科研人员在国际国内重要学术会议上作报告,在重要学术组织和期刊任职。

2.评价方式。按照学科特点和任务性质,科学确定评价

周期,着力探索低频次、长周期的考核机制,鼓励科研人员潜心研究和长期积累。探索建立同行评价的责任机制,在专家选用、动态管理、信用记录、责任追究等方面建立相关制度,规范同行评价的方式和程序、评价意见反馈等行为。探索引入学术团体、专业机构等第三方评价,加强国际同行评价。以科研目标任务书为依据,探索科研目标考核与长周期考核相结合机制。探索跨学科交叉融合和成果应用综合评价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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