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创新创业政策服务平台!  ——让政策更好地引导创新、服务创新
会员=优享
当前位置:

关于印发《2024年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政策来源:邛崃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邛崃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时间:2024-01-23 | 730 次浏览: | 分享到:

(3)新组建的村级基层社须承认供销合作社章程,接受上级社(县级社或所在乡镇基层社)指导,对外加挂“XX村(社区)供销合作社”牌子,规范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

(4)新组建的村级基层社“三会”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按照股份合作制或合作制原则进行治理,各合作方应产权归属清晰、权责明确;

(5)新组建的村级基层社须与当地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等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以农民为主体,农民社员比例达到80%以上,并履行完善社员入社手续;

(6)新组建的村级基层社要及时纳入统计直报平台。

四、建设期要求

基层社高质量发展项目以资金年度当年为期,原则上应于资金年度当年底全面完成。

自2023年开工实施且未获得其他省市财政资金支持,但目前尚未完工的项目,可纳入本项目支持范围;对2023年开工实施的在建项目,应于2024年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五、项目实施程序及要求

(一)严格项目审批。本项目采用“县级审批立项市级核准备案制”进行管理。为确保资金管理、项目实施规范有序,根据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支持方向。市供销联社将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项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概算、资金使用方向、绩效目标等内容进行审核评审,择优立项和公示。

(二)强化项目全过程管理。各项目申报主体作为工作主体和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加强项目建设时效、质量、程序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准确报送项目工作进展,建立项目管理工作台账,过程、程序资料要注意形成工作闭环。项目实施完工后,要及时整理形成项目管理及财务管理档案资料,并加快组织项目自验,自验合格后书面报请市供销联社验收。同时要加强对已完工项目的运营指导,确保形成持续性效益。

(三)加强资金监管。各项目承建单位要建立财务专账或辅助账,确保项目筹备资金专款专用,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市供销联社将组织项目验收小组在项目完工后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项目及时拨付资金。

六、《项目申报书》包含需以下资料

(一)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项目申报表

(三)申报单位(合作共建单位)基本情况表

(四)项目实施方案(通用模板见附件)

(五)单个项目绩效目标表(格式见附件)

(六)附录

(1)实施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中国信用等官方网站信用查询情况,供销社持股比例证明,纳入财务报表的情况说明。

(2)实施主体筹资能力证明。如实施主体建设所需全部资金来源和及时足额到位证明或承诺,实施主体上一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