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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邛崃市2023年腾退低效果木恢复粮食等重要农作物种植项目申报的公告

政策来源:邛崃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邛崃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时间:2024-02-05 | 607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成都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促进耕地恢复,扩大粮食种植面积,提升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现向社会发布《邛崃市2023年腾退低效果木恢复粮食等重要农作物种植项目申报指南》,请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业主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积极申报。

特此公告。

 

附件:邛崃市2023年腾退低效果木恢复粮食等重要农作物种植项目申报指南

 

                     邛崃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5日

 

 

 

 

附件

 

邛崃市2023年腾退低效果木恢复粮食等重要农作物种植项目申报指南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促进耕地恢复,扩大粮食种植面积,提升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根据《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成都市2023年腾退低效果木恢复粮食等重要农作物种植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成农业〔2023〕16号)精神,特制定以下申报指南。

一、实施范围和补贴对象

实施范围:本文中粮食等重要农作物仅指粮食、油菜和蔬菜。全市14个镇(街道)辖区内,腾退2020年11月底前占用耕地栽种定植的低效果树、茶树、花椒树以及苗木等多年生园艺(园林)作物恢复粮食、油菜和蔬菜种植的,均可纳入项目实施范围。本项目优先支持低质低效农业种植园地优化改造,腾退恢复种植粮食、蔬菜、油菜。

补贴对象:2023年6月以来按计划申报开展腾退低效果木恢复粮食等重要农作物种植且通过验收的自然人、法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二、腾退要求和补贴标准

腾退要求:腾退的果木亩栽株数≥60株或树冠覆盖率≥60%,腾退后符合耕地认定标准,且按要求恢复粮食等重要农作物种植的,按全面积计算;30~60株(包含30株)或树冠覆盖率30%~60%(包含30%),腾退后符合耕地认定标准,且按要求恢复粮食等重要农作物种植的,按比例折算亩均补贴标准;30株以下或树冠覆盖率30%以下的,不纳入补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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