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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2024年5月20日】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高新区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高新区管委会 | 发布机构:成都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 发布时间:2019-05-20 | 2515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政府,各相关部门:

《成都高新区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9年5月20日



附件:关于印发《成都高新区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成高管办发〔2019〕29号)




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文件

成高管办发[2019 ] 29号


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成都高新区老年人助餐服务

休系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政府,各相关部门:

《成都高新区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巳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贾彻执行。

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9年5月30日


成都高新区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按照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关于“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颐养"的重大部署,为进一步深化成都高新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更好地满足全区老年人特别是高龄、失能、独居、空巢(留守)、经济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就餐霄求,切实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现就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建设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

探索建立政府、企业、社区共同推进的老年人助餐服务发展模式,构建专业化、市场化、规模化的老年人助餐体系,为老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助餐服务,满足老年人特色供餐、就近用餐、营养配餐霄求。2020年,实现成都高新南区、西区老年人助餐服务全覆盖。2022年,实现成都高新东区老年人助餐服务全覆盖,全区基本建成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

二、布局规划及建设要求

(一)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建设由各乡(镇)、街道主导,统筹考虑辖区人口密度、老年人口分布状况、用餐服务需求、服务半径等因素,统一规划老年助餐服务点设置。成都高新南区、西区原则上与“ 15分钟公服图”建设相结合,每个老年助餐服务点服务半径不超过1000米,服务老年人不低于2000人。成都高新东区可根据老年人的用餐霄求和消费能力合理设置。

(二)老年助餐服务点建设主要依托现有的养老服务设施、公服贸套设施、社会餐饮企业实施,有霄求、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可根据实际情况新建。老年助餐服务点分为以

下三类:

1.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各乡(镇)、街道可根据需要探索引入社会力量独立或联合新建或改建集体用餐贸送单位,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送餐服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须一次性提供150人次以上供餐服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应符合《四川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及属地食品管理部门等相关要求,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及配送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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