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申报时间:12月31日前
(7)政策咨询: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工业互联网推进处,联系方式:61883970。
2.对入选世界经济论坛全球“灯塔工厂”的企业,给予300万元奖励。
(1)事项分类:免申即享
(2)申报条件:入选世界经济论坛全球“灯塔工厂”的企业。
(3)支持标准:对入选世界经济论坛全球“灯塔工厂”的企业,给予300万元奖励。
(4)申报材料:无
(5)申报渠道:“蓉易享”平台
(6)申报时间:12月31日前
(7)政策咨询: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工业互联网推进处,联系方式:61883970。
三、其他
(九)本实施细则所述补助(奖励)政策条款适用于申报主体为依法经营的企业及相关组织机构,近三年信用良好,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等,未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名单、环境信用评价“不良企业”有效期内,涉及项目应符合成都产业发展政策和安全、环保、节能、消防、统计等法律规定。对申报主体的具体要求以各政策条款申报通知(指南)为准。本实施细则所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要求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 统计局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
(十)同一投入不得重复享受政策补助,可就高享受最高补助政策。同一项目申报了国家、省级补助资金或申报了多项市级专项资金的,应当在专项资金申报材料中说明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补助资金情况。补助类项目投入金额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各申报主体应据实诚信申报,如违反有关规定要求,将按相关规定要求严肃处理,取消该项目本年度项目申报资格,并原渠道收回财政补助资金。
(十一)本实施细则由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会同相关责任单位负责解释。本实施细则自2024年5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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