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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门类 | 奖励事项 | 奖项名称 | 类别 | 奖励标准 |
戏剧、舞蹈、音乐、曲艺、杂技、民间文艺等独立呈现的节目或作品 |
入选中央、国家重点项目 (活动)奖励 | 入选时代交响—中国交响音乐作品创作扶持计划重点扶持作品 | 100万(大型), 50万(中小型) | |
入选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国文联、中国作协、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等有关部门 (单位)主办的重大主题演出活动 |
每个节目30万元 | |||
入选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组织的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元旦、五一、建党、建军、国庆主题文艺演出活动和品牌栏目节目 |
每个节目20万元 | |||
入选中央宣传部主题新创作歌曲、全国优秀舞剧邀请展演、全国优秀音乐剧展演、中国吴桥国际杂技艺术节、全国优秀民族歌剧展演、中国民族器乐民间乐种组合展演、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全国青年舞蹈人才展演、全国舞蹈展演优秀节目、全国曲艺杂技展演、全国声乐展演、中国歌剧节、“听见中国听见你”中国当代歌曲创作精品工程、中国曲艺节、中国杂技艺术节、中国舞蹈节、全国民族民间舞创作作品汇演、中国戏剧节、全国戏剧小戏小品展演、全国戏曲会演(南方片、北方片)、全国小剧场戏剧优秀剧目展演、全国曲艺木偶皮影优秀剧(节)目展演等评比性质的重点项目 |
每首歌曲10万元, 每个节目20万元, 每个剧目30万元 | |||
书法、摄影、美术等作品 |
获奖奖励 |
中国美术奖 | 金、银、铜 | 50、30、20万元 |
终身成就奖 | 20万元 | |||
理论评论奖 | 5万元 | |||
中国摄影金像奖 | 纪实类、艺术类、商业类 | 30万元 | ||
中国书法兰亭奖 | 金、银、铜 | 50、30、20万元 | ||
终身成就奖 | 20万元 | |||
入选中央、国家重点项目 (活动)奖励 | 入选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文联主办的重大主题文艺创作工程 |
10万元 | ||
入选全国美术作品展(届展)、全国书法篆刻作品展 (届展)、入选全国摄影艺术展(届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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