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延伸阅读

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全额补贴2022年第四季度生活垃圾处理费事项

政策来源: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 发布机构: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时间:2022-10-20 | 792 次浏览 | 分享到:
01
基本信息
申报时限
2022-10-20 至 2023-06-30
责任单位
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申报对象
成都市域内按规定正常缴纳2022年第四季度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市场主体,适用本细则。 市场主体,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的下列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一)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 (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其分支机构; (四)个体工商户; (五)外国公司分支机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市场主体。
支持标准

全额补贴2022 年第四季度生活垃圾处理费。

申报条件

(一)享受国家缓缴政策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在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缴纳2022年第四季度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视为按规定正常缴纳,享受全额补贴政策。

(二)按规定正常缴纳2022年第四季度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市场主体,享受全额补贴政策。

联系方式

具体办理情况请咨询属地:

四川天府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  68773308

成都东部新区综合执法局  60361935

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  85339093

锦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84547699

青羊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87762027

金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87705427

武侯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85073696

成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84120228

龙泉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68907810

青白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83305043

新都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83972130

温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82771505

双流区城市管理局  64006309

郫都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87864882

新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82552660

简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7216613

都江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87221156

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18080412779

邛崃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88791663

崇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82313082

金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84937053

大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88223263

蒲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88523149

02
政策依据
1. 关于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公告
最新申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平台是集政策查询、政策推送、政策服务、知识产权服务、资质认定、政策申报、财税审计、上市辅导、上市审计、融资贷款等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

      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注册、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贯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精特新企业认定、小巨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程研究中心认定、科技中小企业认定、创新中小企业认定、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业项目申报,发改项目申报,农业项目申报、资本验证、报表审计、项目验收审计、项目申报专项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经费预算审计、离任审计、清产核资审计、清算审计、所得税汇算鉴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鉴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鉴证、绩效评价、上市辅导、IPO财务核算和合规问题诊断、IPO业财一体化规范、新三板年报、创业板年报、IPO年报、融资贷款、融资平台评级、银行贷款、股权融资等。

      欢迎咨询,平台咨询热线:183-5170-5453,邮箱:12145654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