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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4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发布时间:2023-08-15 | 9843 次浏览 | 分享到:

(2)作品应采取通俗易懂、生动有趣、制作精良的艺术表现形式,具备完整艺术构思并完成脚本和试制样片,叙事逻辑清晰,有助于启发和提高公众对科学的兴趣,便于公众理解、接受科学知识;

(3)科普微电影等单体视频类作品,分辨率不低于1080P,一般单个电影时长5-15分钟;

(4)系列短视频类作品,分辨率不低于1080P,单个视频时长不低于3分钟,每个项目拍摄视频不少于5集。

(5)申报作品须原创,应提供原始拍摄素材、矢量图、三维建模文件、时间线工程文件等原始证明材料,引用内容无版权风险;

(6)申报作品完成后应通过国内权威媒体、官方APP、头条号、百家号、微博号、微信公众号等认证帐号发布,最终实现单体视频类作品累积播放量不低于5万次,系列短视频类作品累积播放量不低于20万次。

(7)申报作品完成后应在本级地区电视台或融媒体中心定向投放播出,并参加四川省优秀科普作品、优秀科普微视频评选活动。

——有关要求

(一)申报的项目应符合本指南所明确的支持方向,并在四川省内实施。项目申报单位应是在四川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为项目实施提供相应场地设施和人才队伍等的能力和条件。

(二)申报科普项目对自筹资金与申请经费的比例不做要求。

(三)多家单位联合申报时,须在申报材料中明确各参与单位承担的工作和职责。

(四)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科技专业水平和科普工作经验,并具备完成项目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五)项目承担单位须承诺将由财政资金支持取得的科普作品项目成果在全省范围内举行的科技活动周、科普活动月、送科技下乡、涉藏地区科普赋能行动等国家和省级重大群众性科普活动中无偿推广应用。

(六)项目申报单位应分别填写《四川省科技培训项目申报书》《四川省科普作品创作项目申报书》,承诺内容详实、数据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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