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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4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发布时间:2023-08-15 | 10048 次浏览 | 分享到:

——资金支持方式

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按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项目和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项目进行分类支持。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项目中的重点项目每项支持经费不超过80万元,面上项目每项支持经费不超过30万元;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项目每项支持经费不超过30万元。

——实施周期

项目执行期2年,起止时间为2024年1月—2025年12月。

——支持领域

本年度科技创新合作项目聚焦我省六大优势产业,重点支持以下领域:

集成电路与新型显示、新一代网络技术、大数据、软件与信息服务、航空与燃机、智能装备、轨道交通、新能源与智能汽车、食品加工、现代农业种植、现代农业养殖、优质白酒、精制川茶、医药健康、文化保护、生态保护、新材料、新一代人工智能、清洁能源、绿色化工(轻纺)、节能环保等领域。

——支持方向

(一)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项目。

1.重点项目。

(1)成渝地区共建“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区项目。

支持省内高校、科研机构及企业联合重庆产学研机构,围绕加快建设重大开放创新平台、开展高水平国际联合研发、推动产业链供应链跨境融通创新、打造绿色低碳科技合作网络、建立多层次国际技术转移体系等重点任务,与国(境)外产学研机构开展科技创新合作。

(2)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培育项目。

支持省内高校、科研机构及企业与国外产学研机构,聚焦国际科技前沿、国际科技界普遍关注、对人类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影响深远、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意义重大的科学问题开展联合研究。

(3)中国(四川)—以色列科技合作项目。

支持省内高校、科研机构及企业与以色列产学研机构,围绕合作协议,重点开展生物技术、农业机械、食品饮料、数字经济等领域的科技创新合作。

2.面上项目。

(1)面向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科技合作项目。

支持省内高校、科研机构及企业,面向“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参见“中国一带一路网” https://www.yidaiyilu.gov.cn的“国别”——“共建国家查询”)开展联合研发、技术转移转化和应用示范,推进创新能力开放合作。

(2)面向其他国家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支持省内高校、科研机构及企业,围绕我省产业技术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关键技术需求,落实我省重点对外合作工作任务,面向美国、德国、英国、荷兰、法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尼西亚等国家,开展联合研发和技术转移转化。

(二)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项目。

支持省内高校、科研机构及企业与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台湾地区开展科技创新合作,结合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战略性发展需求,开展联合研发和技术转移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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