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鼓励和支持在川国家重点实验室、天府实验室和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已备案)申报,每个实验室可申报杰出青年科技人才项目、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各1项,且不受单位名额限制,但未参加年度考核的在川国家重点实验室,年度考核或周期评估结果不合格的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固定研发人员不在此列。
(三)注意事项。
1.杰出青年科技人才项目和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项目中申报单位是高校和科研院所的,须提供不低于财政经费总额30%的配套资金;申报单位是企业的,须提供1:1以上的配套资金,并出具配套资金能力支撑材料和配套资金承诺书,所有经费必须设立专账,足额到项目,专款专用。
2.所有支撑材料原件扫描后作为附件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线上传。
附表:杰出青年科技人才项目申报名额表
附表
杰出青年科技人才项目申报名额表
单位:个
申报单位 | 名额 | 申报单位 | 名额 |
四川大学 | 32 | 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 | 8 |
电子科技大学 | 16 |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 | 8 |
西南交通大学 | 16 | 西南医科大学 | 8 |
四川农业大学 | 12 | 四川师范大学 | 5 |
西南石油大学 | 8 | 西华师范大学 | 5 |
成都理工大学 | 8 | 川北医学院 | 5 |
四川轻化工大学 | 8 | 成都医学院 | 5 |
西南科技大学 | 8 | 西南民族大学 | 5 |
西华大学 | 8 | 宜宾学院 | 5 |
成都中医药大学 | 8 | 四川省肿瘤医院 | 5 |
注:1.未涉及的单位申报人数不超过3人,超额申报不予受理;
2.在川国家重点实验室、天府实验室和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可申报杰出青年科技人才
项目、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各1项,且不受单位名额限制,但未参加年度考核
的在川国家重点实验室,年度考核或周期评估结果不合格的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固
定研发人员不在此列;
3.按照《关于印发支持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全力开展疫情防控科技攻关十条政策措施
的通知》(川科基函〔2020〕1号)有关内容,对相关实验室和人员申报的项目
名额适度放宽(单位盖章证明原件扫描后作为附件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
传)。
附件2
2022年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计划
项目申报指南
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
(该指南在线填写“四川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项目申报书”。指南咨询:张文028-86717490,李雨静028-86723913)
资金支持方式和支持经费:
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
1.重大项目:每项支持经费不超过150万元。
2.重点项目:每项支持经费不超过80万元。
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自2022年1月起。
支持方向和重点:
(一)电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