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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2021年10月9日】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应用基础研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计划项目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发展规划处 | 发布时间:2021-09-17 | 1158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及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科技厅已于2021910启动2022年度应用基础研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申报指南、申报要求、专项资金支持方式、申报流程、申报时限、材料报送、申报咨询等详见《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2年度应用基础研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链接请你们按照《通知》附件的要求,组织和指导区域内有关单位积极申报。其他有关重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申报指南

本次申报2大指南8个类别,各类别下设若干项目方向

(一)2022年度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有2个类别:(1应用基础研究计划;(2杰出青年科技人才和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

(二)2022年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有6类别:(1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2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科技专项;(3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4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术创新;(5科技金融融资成本补助项目申报指南;(6)“引智成果示范推广”

二、申报途径及申报时限

(一)申报入口

项目申报均依托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链接申报,采取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推荐单位网上合规审核通过后向科技厅推荐的方式进行。

(二)有关申报时限

1.系统开放时限

系统为本次项目申报单位开放的截止时间为:2021101118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届时申报单位不能再在系统提交(含修改后再次提交)。

2.首次提交时限

因项目申报受理量大,每个项目在推荐单位审核环节需审核内容较多且为人工审核,从各申报单位完成审核提交后到我局出具审核意见需一定时间(视待审核项目数量而定),为确保推荐审核意见为退回修改的申报单位有足够时间按要求修改完善并再次提交,根据《通知》授权,凡是在系统选择推荐单位为“成都市科学技术局”的申报单位,其在系统申报的本批次项目首次审核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10817时,逾期因修改时间不足等原因造成不能正常申报的责任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3.限项推荐类项目申报截止时限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科技专项”下设的子方向“产业发展类科技特派员服务项目”“平台建设与运行维护类项目”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申报单位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10917时,逾期因修改时间不足等原因造成不能正常申报的责任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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