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即“做强价值链”板块,主要从鼓励快速聚集上市公司、鼓励引进国际化商贸服务业企业、鼓励功能性业态落户建设、鼓励打造高水准未来赛道新场景等方面对应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加速优质企业产业集聚。
对上市(新三板除外)企业落户,最高给予1000万元开办奖励。对具有国际重大影响力的品牌零售企业落户,开设“中国首店”“西南首店”“成都首店”的,最高给予1000万元开办奖励;对国际顶级品牌、“中华老字号”等连锁企业落户,最高给予100万元开办奖励。对商业综合体企业落户,最高给予300万元奖励。对落户投建公共文化设施的企业,最高给予300万元扶持奖励。鼓励组建“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对取得揭榜挂帅项目的企业落户,最高给予200万元资助。
第五章即“做实供应链”板块,主要从引进专业化贸易机构、第三方服务平台建设、鼓励高水平会展落地等方面对应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建立企业综合服务外部支撑,解除企业在市场开拓和产品展销等方面的顾虑。
对流通领域全国总代、地区首代企业落户,最高给予500万元奖励。对专业化贸易机构落户,最高给予500万元奖励。鼓励第三方综合服务平台提供对外服务,最高给予200万元费用补贴。对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最高给予50万元费用补贴。鼓励企业举办国家级、国际型展览会议,最高给予200万元费用补贴。
第六章即“做精要素链”板块,主要从鼓励股权交易活跃、鼓励债权融资创新、高端人才服务、为企业全生命周期提供用地保障等方面对应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多方位支持企业终身发展需要。
公募基金落户最高给予5000万元奖励;私募基金落户最高给予1000万元奖励。基金投入成都东部新区项目的,另行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金融机构在成都东部新区开展投贷联动试点,经认定,可视情况给予一定风险补偿。对重点企业高端人才可分类、分层、分批享受优先医疗、子女教育保障、购房资格、天府国际机场出行便利等服务,对相关人士可授予“成都东部新区投资促进形象大使”荣誉称号。重大产业化项目,成都东部新区可提供企业全生命周期的载体和用地保障。
四、相关名词解释
本政策所涉名词在另行制定的实施细则中有详细诠释。
五、解读机构及解读人
解读机构:成都市东部新区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
解读人:张业辉
日常解读人:张桃荣
联系电话:028-86360053